汪鸣陆成云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方面24条降物流成本政策措施。此次《意见》出台,在综合前期有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物流业运行和物流产业发展的结构,高度统筹供给与需求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外部要素与内部运行关系,提出了降低物流制度性成本、要素成本、税费成本、信息成本、联运成本、综合成本等六方面的创新政策体系框架。一方面形成了完整和科学的政策系统,另一方面也明确形成从政府管理水平、发展要素保障、市场营商环境建设、产业运行组织优化、供需匹配与互促提升等不同角度整体推进物流降成本的政策新路径,体现出较强的政策系统性、指向性、落地性,为物流降本增效和高质量的持续推进,提供了顶层框架设计。
《意见》突出体现降物流成本水平的发展理念,深化推进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物流业作为服务生产、商品流通、居民消费的服务行业,其运行成本由服务供给能力和需求结构与强度决定,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体现。在实施多轮物流降本增效政策之后,我国物流领域各环节的成本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降本趋势已成,但“瓶颈”犹存,导致我国物流成本与经济发达国家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依然较高,为系统性和根本性解决物流成本问题,就必须深化对物流成本的认识,从实体产业物流成本水平和产业运行方式层面,而非仅仅物流业运行环节视角寻求降低物流成本。
《意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物流成本政策主基调,顺应现代化产业组织网络化与智能化趋势,和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合”特征,强化了物流供给侧的网络构建、服务融合、业态创新等方面的任务设计,强调营造具有模式先进性、服务融合性、运行高效性的物流服务环境,为经济转型提升发展提供物流服务保障和运行模式创新引领。
《意见》明确提出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的概念,通过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应急物流等新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智慧物流发展,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与现代化产业组织相匹配的“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作体系,促进物流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系统性降低物流全流程成本,提高供应链资金、存货周转效率。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应急物流体系,着力完善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整合储、运、配资源,提高应急物流保障能力的政策安排,并将应急物流体系的建设纳入到整体的物流基础网络建设中,予以一体推进,体现了统筹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发展思路,必将对我国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在方向引领和推进重点等方面产生积极和深远影响。
疫情条件下,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运行不稳定,亟待形成契合产业链条运行特点和系统性的引导、支持政策,促进产业链整体运行效率提升。为充分发挥物流在沟通衔接产业环节中的特殊作用,《意见》明确提出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措施,形成以供应链上下游运行关系和结构为依据,精准识别链条问题环节和对象,针对性进行支持创新政策路径,对于保障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等全链条整体运行配套、协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降低物流成本从政策机理上涉及到多主体、多环节、多视角,需要从现代化产业体系视角,审视行业发展趋势与特点,形成科学和清晰的推进路径与政策体系,更好指导有关工作。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